失信被执行人 |
连云港晶联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3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722民初7110号 |
案号 |
(2019)苏0722执18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连云港晶联投资有限公司欠原告孔庆友借款150000元及利息,被告定于2018年12月30日前每月还款5000元(四个月共计2万元);余款13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1月起每月还款1万元;利息(按照月息千分之十五自2017年8月9日起开始分期计算)定于最后一期还款时一并付清。二、如被告有一期不能按时支付,则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28 |
发布时间 |
2019-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0722执187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8 |
执行法院 |
东海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165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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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青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22783381021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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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海县桃林镇徐许路东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