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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振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25********2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125民初456号
案号
(2020)内0125执1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张振业、刘树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归还原告武川县千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0万元及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151.8万元。 驳回原告武川县千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3-02
发布时间
2020-06-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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