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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金凯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22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泰山民初字第2261号
案号
(2016)鲁0902执8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金凯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耐香借款48万元及违约金、利息91260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违约金、利息;二、被告张鹏在未出资90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70元、保全费3420元,共计8190元由被告山东金凯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5-24
发布时间
2016-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衍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00552233347F
登记机关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公寓9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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