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大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6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284民初1908号、(2018)粤12民终3136号 |
案号 |
(2019)粤1284执8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050194600672】。判决如下:被告肇庆大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6325元(暂从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8年6月10日,之后的违约金以511618元为基数,按每日0.1。的标准计算至房屋经验收合格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并实际交付日止)给原告潘灵芬、申建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5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时间 |
2019-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845666840692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会市东城区四会大道南01号(市机电排灌管理站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