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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永州新祥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11********17XF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1126民初891号
案号
(2019)湘1126执17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杨俐琴借款本金78万元及前期利息6000元 (借款本金12万元从2018年11月13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19年4月13日止)和后期利息(含违约金)[其中借款本金20万、本金12万、本金46万的利息(含违约金)分别从2018年9月21日、2019年4月13日、2018年9月4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债务偿还完毕时止];被告永州新祥投资有限公司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以上借款本息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杨俐琴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600元,减半收取计5800元,由被告湖南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州新祥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7-01
发布时间
2019-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全裕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0032565917XF
登记机关
宁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永州市宁远县舜陵镇水市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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