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1087民初1276号 |
案号 |
(2020)鄂1087执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3649元。二、驳回原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义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300019029L |
登记机关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