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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占坡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324********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30民初17号
案号
(2020)冀0130执2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寇欢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会忍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7月7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率按照月息1分计算)。二、被告耿占坡对前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耿占坡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寇欢欢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80元减半收取2240元、保全费1620元,由被告寇欢欢、耿占坡负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已由原告向法院交付,被告可直接向原告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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