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平县亿恒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3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25民初1697号 |
案号 |
(2020)冀1125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安平县亿恒担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何彦冲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10000元。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安平县亿恒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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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齐本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25063383627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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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平县红旗东街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