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新锦丰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68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631民初461号 |
案号 |
(2018)冀0631执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望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望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631民初461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给付申请人货款109671.6元,2,案件受理费243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4-10 |
发布时间 |
2018-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锐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227568427423 |
登记机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萧县龙城镇萧桃路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