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九龙县宏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9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3324民初67号 |
案号 |
(2020)川3324执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九龙县宏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黄月军水泥款人民币20700元(大写贰万零柒佰元整);此款于2016年8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10700元(大写壹万零柒佰元整)。二、本案案件受理费159.00元,由原告黄月军负担;三、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任何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时间 |
2020-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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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富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324696964827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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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九龙县洪坝乡中心村上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