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神禹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91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2民初7015号 |
案号 |
(2020)苏1282执恢2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神禹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黄乔平2173824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1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239元减半收取12119.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7119.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缴纳,被告在履行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23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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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玉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469188290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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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靖江市靖城镇人民中路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