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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利辛县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78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3)亳民一初字第00098号
案号
(2015)亳执字第001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其祥、张国兵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黄更生代偿款602.94万元及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602.94万为基数从2013年12月24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被告利辛县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力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力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上述代偿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5-05-22
发布时间
2018-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其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6235578324969
登记机关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文州路南侧前进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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