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631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1771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应偿付希柯中立工业技术江阴有限公司货款1015000元,该款由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前付清。希柯中立工业技术江阴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13936元减半收取696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968元(希柯中立工业技术江阴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2019年9月20日前给付希柯中立工业技术江阴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东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863108623E |
登记机关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聊城冠县工业园区苏州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