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22********61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2民初996号 |
案号 |
(2020)鲁1322执1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青欠原告王磊14000借款本金,被告李青于2020年5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王磊14000元本金及利息,利息以1400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1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韩叶青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