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5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227民初2183号 |
案号 |
(2019)冀02执10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迁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山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玉莲违约金人民币2333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二、驳回原告李玉莲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唐山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5-10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冀02执1021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0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333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7799591330W |
登记机关 |
迁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迁西县凤凰西街南侧龙凤嘉园30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