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阿县佳能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24民初2685号 |
案号 |
(2020)鲁1524执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东阿县佳能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东阿青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截至2019年8月5日的利息共计1040118.23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2019年8月6日起的利息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东阿县仓盛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李风华对上述借款本息的归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4162元减半收取7081元由被告东阿县佳能物流有限公司、东阿县仓盛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李风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红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4573915136U |
登记机关 |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阿县铜鱼路北首路西(东关村南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