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乐陵市豆开源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6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81民初4161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乐陵市豆开源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乐陵市豆开源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尚欠原告王传学为其承揽的工程款14200元。案件受理费7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爱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090681478X |
登记机关 |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乐陵市杨安镇三岔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