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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小易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5********RR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524民初1949号
案号
(2020)鲁1524执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反诉原告)山东小易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北京美集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18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24承担滞纳金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美集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山东小易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39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2元,均由被告(反诉原告)山东小易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09
发布时间
2020-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连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4MA3FA7RR2X
登记机关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阿县牛角店镇驻地金牛世纪城4号楼15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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