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8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2801民初3278号 |
案号 |
(2017)云2801执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西双版纳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周双桥、周娜支付购房款142200元,用以回购原告所有的坐落于景洪市“白象城”第1幢2层E26、E27号商铺(《商品房购销合同》编号:BXC—X236),并支付租金4000元,以上费用合计146200元;二、案件受理费3207元,减半收取1604元,由被告西双版纳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1-09 |
发布时间 |
2018-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兆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0763896650Y |
登记机关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