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县兴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3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3123民初158号 |
案号 |
(2020)云3123执7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曹国华、青县兴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徐时平支付香蕉货款200,000元,并承担违约金9,000元,两项合计为209,000元;二、由被告曹国华、青县兴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徐时平退还预付的运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徐时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才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2308394616L |
登记机关 |
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上伍乡周官屯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