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京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6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801民初2465号 |
案号 |
(2018)新2801执2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新疆京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原告薛丽支付借款本金67200元、利息974.4元,合计68174.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752.18元(原告已预交752.18元),由被告新疆京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52.18元。被告承担的诉讼费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8-12-05 |
发布时间 |
2019-0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仕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801784663661Q |
登记机关 |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城区库尉公路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