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京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6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新2801民初4863号 |
案号 |
(2017)新2801执6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房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建筑公司商砼款871490元;二、被告房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建筑公司违约金8714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3386.39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7-03-17 |
发布时间 |
2018-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仕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801784663661Q |
登记机关 |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新城区库尉公路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