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熊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46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521民初4672号 |
案号 |
(2020)黔0521执10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熊婷定于从2017年11月30日起逐月偿还原告龙玉梅1500.00元,直至7万元借款还清之日止;二、原告龙玉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0.00元、财产保全费1020.00元,共计2170.00元,被告熊婷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