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莫星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2********2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22民初962号 |
案号 |
(2020)黔2722执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莫星徐尚欠原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被告承诺从2019年10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1000元,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以上还款先还本金,本金还完后再偿还利息,利息按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计算;二、案件受理费1771元,被告莫星徐自愿承担,并在2019年9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贵州荔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