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周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01********7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02行审19号 |
案号 |
(2020)黔0502执20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对被执行人周明、李华祥、邵仁友作出的黔毕七星运政罚(2019)第104、069、093《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等分别缴纳罚款人民币10,000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共计人民币2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