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荔波城旺石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7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22民初85号 |
案号 |
(2020)黔2722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荔波城旺石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银凡租金91,200元、违约金16,600元、代理费5,000元,共计112,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56元,减半收取1,278元,由荔波城旺石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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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苏亚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22082775212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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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时来新区阳光路5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