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猪场乡新春煤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9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25民特341号 |
案号 |
(2020)黔0525执1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猪场乡新春煤矿欠钟山开发区博达五金经营部货款879537元。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猪场乡新春煤矿分别于2019年8月至2019年12月,每月25日前向钟山开发区博达五金经营部支付4万元,2020年起每月25日前支付5万元,直至货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猪场乡新春煤矿如未按照上述协议向钟山开发区博达五金经营部支付货款,钟山开发区博达五金经营部有权就所欠剩余货款申请执行,并要求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猪场乡新春煤矿以所欠货款为基数自2019年1月1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货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纳雍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22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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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崇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683974559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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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猪场乡倮保鸣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