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普安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5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民终8959号 |
案号 |
(2020)黔0113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普安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王筱莉交付贵阳市白云区“云康新城” 第1幢19层1号房屋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二、被告普安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王筱莉计算至2019年6月1日的违约金31807元,此后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支付至实际交付商品房转移登记有关文书之日;三、被告普安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王筱莉开户费34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1元(已减半),由被告普安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永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323709546588U |
登记机关 |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普安县盘水街道普天大道文笔新苑2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