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祥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7********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7民初1351号 |
案号 |
(2020)鄂2827执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唐祥锌、任尖偿还原告恩施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借款本金315718.61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