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03********2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03民初1826号 |
案号 |
(2020)鄂0303执7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彭文英借款45000元及利息(从2019年7月11日至清偿之日止,依按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张志贵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