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7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495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鲁1791执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解除原告张远银、绳翠英与被告姜玉真、郑岩于2017年9月2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编号17092101J);二、被告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张远银、绳翠英车位款80 000元及支付违约金17 229元,于2018年6月10日前履行完毕;三、被告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张远银、绳翠英购房款192771元,于2018年7月10日前履行完毕。被告姜玉真、郑岩对上述房款承担连带责任;四、案件受理费5542元,减半收取2771元,由原告张远银、绳翠英负担;五、双方就此事无其他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7-11 |
发布时间 |
2018-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史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767799831Q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