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阳东利得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0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阳东法民二初字第175号 |
案号 |
(2017)粤1704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2015年7月16日止的利息为1632229.28元,从2015年7月1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受理费224961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2-13 |
发布时间 |
2017-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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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孟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723673067162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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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永安中路4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