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水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6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02民初174号 |
案号 |
(2019)甘0502执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水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天水市麦积区桥南天意钢材经销部货款279449.5元及利息(以本金279449.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自2019年1月8日起计算至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5490元,减半收取计2745元,由天水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5-27 |
发布时间 |
2019-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甘0502执70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7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8662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薜红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5006956063668 |
登记机关 |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水市秦州区滨河西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