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水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6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5民终310号 |
案号 |
(2019)甘0502执1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天水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向李建明支付本金35元及利息(按本金35万元以年利率24%计算,自2016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如不能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二审案件受理费9560元,减半收取计4780元,由天水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时间 |
2019-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甘0502执100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2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2556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薜红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5006956063668 |
登记机关 |
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水市秦州区滨河西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