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625********1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324民初1024号
案号
(2020)鄂0324执4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竹溪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定华借款180000.00元,被告李新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