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陆郁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4********6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202刑初3号 |
案号 |
(2020)鄂0202执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魏圣情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至二○二○年七月十八日止。以上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郑星星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至二○二○年五月十八日止。以上罚金应在本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陆郁松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起至二○二○年八月十八日止。以上罚金应在本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