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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博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59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402民初7892号
案号
(2018)豫1402执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博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薛子运、孙嘉佳归还原告刘玲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约定月利率2%分别计算,其中借款本金100000元,自2015年3月13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借款本金200000元自2015年3月18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河南博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薛子运、孙嘉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8-01-05
发布时间
2018-05-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薛子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026959560088
登记机关
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东侧八一路北侧京九建材1#楼3层38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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