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荣力龙阳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191民初2188号 |
案号 |
(2020)鄂0191执1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武汉荣力龙阳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汉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涉案五份合同和补充协议(五份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附件)下现阶段欠付的设计费2,152,800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由五部分组成:1.以 201,100 元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2月1日起计算至该款实际给付之日止;2.以150,000元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计算至该款实际给付之日止;3.以200,000元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计算至该款实际给付之日止;4.以20,700元未付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5月17日起计算至该款实际给付之日止;5.以1,581,000元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5月17日起计算至该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武汉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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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73753367X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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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新华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