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127********01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127民初118号
案号
(2020)冀1127执5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河北泰亿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刘雅借款本金200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河北泰亿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则被告另需支付给原告自2019年11月14日起以2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河北西尔美珂密封材料有限公司、王铁成、张松对被告河北泰亿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五、案件受理费26843元,减半收取计1342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8422元,由被告河北泰亿建材有限公司、河北西尔美珂密封材料有限公司、王铁成、张松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