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西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3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01民初523号 |
案号 |
(2018)新2301执3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印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退还原告曹明锋投资款88000元、投资收益22000元、利息9495.2元;二、被告新疆西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44元,原告曹明锋自愿承担524元;被告新疆印象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承担1220元,并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曹明锋。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8-08-15 |
发布时间 |
2019-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0738380513C |
登记机关 |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宁边东路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