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阜新中地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19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902民初1528号 |
案号 |
(2019)辽0902执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张全礼与被告阜新中地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购房协议。二、被告阜新中地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全礼房屋购房款8612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53元,由被告阜新中地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2-13 |
发布时间 |
2019-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滕德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902691969901A |
登记机关 |
阜新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阜新市海州区前进路70#楼6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