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建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0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324民初3403号 |
案号 |
(2019)川1324执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省建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何早生工程款61万元及利息【其利息从2017年1月24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被告四川省建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何早生支付误工及差旅费5万元;三、上述所有款项,被告四川省建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支付完毕;本案诉讼费680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805元,由被告四川省建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时间 |
2019-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川1324执50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执行法院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2772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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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龚友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32405609790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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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新南三安置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