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仁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104民初1362号 |
案号 |
(2017)湘0104执1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湖南仁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湖南正海现代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设备货款122 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从2015年10月1日起按年利息12%的标准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2月21日的利息金额为20 767.2元)。如果被告湖南仁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3 163元,减半收取1581.5元,由被告湖南仁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7-05-15 |
发布时间 |
2017-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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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邵建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300068247181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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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2幢103室(东方豪苑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