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仁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102民初7974号 |
案号 |
(2019)湘0102执2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袁辉明向原告周府成偿还借款本金984000元;二、被告袁辉明向原告周府成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984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从2015年10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 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限被告袁辉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履行本判决规定的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告袁辉鈈、湖南仁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被告袁辉明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周府成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9 03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9 519元,由被告袁辉明、袁辉鈈、湖南仁德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5-10 |
发布时间 |
2019-07-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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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邵建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300068247181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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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2幢103室(东方豪苑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