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力(辽宁)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80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昌民一初字第0135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辽1224执4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图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力辽宁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张晓购房款302012元。被告天力辽宁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张晓定金60402.4元。上述二、三项合计362414.40元,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5831元,由被告天力辽宁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6-03-08 |
发布时间 |
2016-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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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乃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200598094725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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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昌图镇北街45组197幢(天力幸福城商业会所)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