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鑫邦贵金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5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303民初5256号 |
案号 |
(2019)豫1303执2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保占、河南鑫邦贵金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欠原告陈苗苗借款本金1950000元,在2019年1月1日前归还20000元,在2019年2月5日前归还200000元,以后每月5日前归还10000元。至2020年1月5日前计110000元,下余1620000元在2020年1月25日前付清。逾期自2016年10月20日起按未付本金,月息2%计付利息至付清为止。 二、如被告逾期一次未履行,原告可申请执行下余全部本息。 三、诉讼费22350元减半收取1117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6175元,由被告王保占、河南鑫邦贵金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 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19 |
发布时间 |
2019-08-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豫1303执232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9 |
执行法院 |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34385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道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3573562844B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 |
注册地址 |
南阳市工业路与卧龙路交叉口兴达卧龙苑1幢5楼10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