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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成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81********5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81民初3333号
案号
(2020)湘0181执44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成法欠刘承安工资款33 902元,由王成法分三期偿还:第一期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支付10 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13 902元;第三期于2021年5月12日之前支付10 000元。二、如王成法未按上述第一条按时足额支付,则刘承安有权就王成法未履行部分欠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其他无争执。本案受理费648元,减半收取324元,由王成法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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