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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鼎隆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935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426民初94号
案号
(2020)鲁1426执恢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传忠、山东鼎隆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张荣华借款40 000元及利息(按约定月利率1.5%分别自2014年7月25日始按本金30 000元、2014年11月25日始按本金10 000元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孙传忠、山东鼎隆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15
发布时间
2020-07-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建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聚福社区琵琶湾东路1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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