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7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1202民初2050号 |
案号 |
(2020)鄂1202执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审管办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香泉映月公司欠原告青铜骑士公司服务费140000元,被告同意在2017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40000元,余款100000元在2018年3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承担其他服务费及违约金的请求;二、如被告逾期未支付第一笔款项,则视为全部欠款140000均已到期,并由被告按未付款的10%承担违约金。本案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被告香泉映月公司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家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200070780030Y |
登记机关 |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咸宁市碧桂园龙潭柳色三街十八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