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富隆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富锦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2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黑0882民初2253号 |
案号 |
(2020)黑0882执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黑龙江富隆建筑装饰总公司富锦分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材料款2 330 352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 361元由被告黑龙江富隆建筑装饰总公司富锦分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东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8826952403764 |
登记机关 |
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富锦市东平路中段道西(南岗社区15组) |






